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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爭取民眾同意仍不易

更新日期:2011/02/10 03:01 王莫昀、李宗祐/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莫昀、李宗祐/台北報導】

 

歷經十餘年努力,低放射性核廢最終處置場選址工作總算露出曙光?原能會修法,增加回饋金發放方式的誘因,台電高層低調表示,即使如此,要設置完成仍有一定阻力。

 

為積極尋找低放核廢最終處置場,政府推動選址作業不斷遭環保人士與地方居民抗爭,歷經十餘年還是沒有結果,最近原能會公告修正《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放寬公投門檻。台電指出,原規定須經過五成居民參與投票,並有五成持贊同意見才能興建的門檻太高,就算是大型選舉也不一定能跨過門檻,若能降低公投限制,確實有助落實選址工作。

 

不過,這是否意味低放射核廢最終處置場即呼之欲出?台電高層低調表示,現在環保意識高漲,核廢處置場要闖關成功並非易事。

 

台電主管強調,日本法國等先進國家在低放射核廢場址設計上,多採地表處理,台電為減少國人疑慮,會依地型以坑道、隧道等方式開挖貯存在地下,並會多層灌漿,確保安全。

 

目前國內核電廠每年產出的低放核廢料約二至三百桶,依台電規畫,未來若選址結果出爐,將規畫可貯存一百萬桶低放核廢的處置場,可存放核一、二、三及核四運轉至除役的所有低放核廢。

 

至於回饋金將分兩部分,台電主管指出,除了原規畫的五十億回饋金依施工規畫期程發放外,進入貯存階段時,也會比照韓國等地,一桶支付地方一定金額,持續回饋地方。

 

台電目前把現有三座核能電廠歷年產生的近廿萬桶核廢料貯放在蘭嶼貯存場和各核能電廠廢料倉庫內。原子能委員會指出,何時能遷移到最終處置場,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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